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吉林省磐石市应急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林省磐石市应急供水工程
建设单位:磐石市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地点:磐石市朝阳山镇镇内
公示内容:吉林省磐石市应急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含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10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长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磐石市朝阳山镇镇内